本報北京7月2日電 (記者林麗鸝)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公告,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管理,自2024年10月15日起受理認證委托。2025年11月1日后,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應當經過CCC認證并標注CCC認證標志,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充電器單獨實施CCC認證,是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的重要舉措。這意味著需要由第三方認證機構確認產品持續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的電氣安全、機械安全、環境安全、耐熱阻燃、互認協同充電要求。
針對鋰電池組裝門檻低、安全風險高的問題,市場監管總局將單體電池(電芯)和電池組均列入CCC認證范圍。要求每塊鋰電池必須標明安全使用年限、打刻耐高溫(950℃保持半小時)的永久性唯一性編碼,禁止將廢舊鋰電池“梯次利用”到電動自行車,從源頭把關制約非法拼裝改裝鋰電池的違法行為。
在認證風險可控、保證認證質量的前提下,將積極采信已有合格評定結果,減輕企業負擔,便利企業獲證。
(責任編輯:戴賢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