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開。本次大會,全國人大代表、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尹同躍代表,基于對汽車產業的深度實踐和調研,提出四項議案建議,重點關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商用車積分政策、汽車新標準建設等議題,以解決中國汽車產業協調發展與中國汽車產業全球化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突出問題,以推動中國汽車產業創新與高效發展。
取消NEV正積分結轉限制,推動新能源汽車加速發展
《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規定新能源正積分不可結轉,在新起草的《辦法》修正案中,擬規定NEV正積分可結轉,但設置了僅可結轉三年,每次結轉按50%扣減積分數量和可結轉的前置條件等方面的限制。這對于傳統車企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積極性會造成一定影響。
因此,尹同躍建議取消對NEV正積分結轉的相關條件限制,以提高傳統汽車企業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積極性。
新能源汽車核心零部件再制造再利用,促進綠色循環經濟發展
當前,新能源汽車大約三年就有非常大的技術突破,實際行駛壽命15萬公里就面臨著淘汰與報廢,而其基礎核心零部件系統,如電驅動、電機、電池、鋁基車骨架等,仍具有很高的重復再使用價值。
在此背景下,尹同躍建議:
一、國家推動新能源汽車基礎高價值零部件延長在役壽命工程,將再制造歸入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
二、出臺政策允許整車制造企業回收低續航新能源汽車,經升級改造后視同新車銷售;
三、允許回收鋁合金及復合材料車身以及電池、電機、電控等新能源汽車三電系統,納入再制造再回收體系。
制定商用車積分管理辦法,促進汽車產業協調發展
當前,中國對于碳排放較大的商用車尚未制定積分管理政策。因此,尹同躍建議打通乘用車和商用車的積分,將輕型商用車(N1類)與乘用車雙積分管理辦法(基本為M1類車)相融合,統籌制定為輕型汽車雙積分管理辦法。
商用車是中國在汽車行業的傳統優勢領域,將輕型商用車和乘用車雙積分管理辦法相融合,將有利于促進汽車產業協調發展,提高中國汽車企業的地位,為在對外合資合作中爭取更多中國利益創造條件。
加強中國汽車新標準建設,推動汽車產業全球化發展
標準之爭被經濟學家稱作“贏者通吃”,誰把握住了標準,往往就把握住了產業,把握住了市場競爭主動權。中國汽車企業要想成為全球化品牌,就必須破解歐美等汽車產業發達國家的市場技術壁壘和嚴苛的各種汽車標準法規。
因此,尹同躍建議國家統籌針對全球尤其是歐美發達國家汽車標準體系與共性技術壁壘進行研究,建立中國汽車的技術新標準,助力中國汽車核心技術實力的進一步突破、升級,促進中國汽車產業的全球化發展。
(責任編輯:王芳)